趙薇索賠案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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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浙江新聞公眾號1月17日消息,備受關注的投資者訴上市公司祥源文化(原萬家文化)、趙薇證券虛假陳述糾紛案一審判決結果出爐。
杭州中院判決認定祥源文化的信息披露問題對投資者和市場預期產生了嚴重誤導,其違法行為構成“虛假陳述”,原告損失與虛假陳述行為存在因果關系,祥源文化應承擔賠償責任,趙薇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判決祥源文化支付原告王女士賠償款、利息合計54535.83元,趙薇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這是涉及被告趙薇的證券虛假陳述案全國首例判決,對后續案件具有重要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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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7日,祥源文化發布公告稱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查明,龍薇傳媒、萬家文化涉嫌信息披露違法的主要事實如下:在控股權轉讓過程中,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對萬家文化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60萬元罰款,對龍薇傳媒、趙薇等相關責任人一并處罰。
根據《證券法》和相關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因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在處罰決定公布后,全國各地陸續有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為由,起訴祥源文化等被告。其中,厲健律師代理的首批案件于2018年9月19日在杭州中院開庭,原告王女士來自上海,她在2017年1月24日至26日期間,合計買入萬家文化10000股,均價20.94元/股,長期持有該股票,起訴被告祥源文化、趙薇索賠96203.29元。
根據司法解釋,索賠條件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間買入祥源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2月28日后繼續持有或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利息損失等,王女士符合索賠條件。
據2018年9月14日晚祥源文化發布訴訟公告稱,當時已有440位投資者起訴公司索賠5584.77萬元,其中部分案件的被告還包括趙薇、龍薇傳媒、孔德永等人。據了解,9月19日上午法院共安排兩起證券虛假陳述案件開庭,其中一案原告當庭申請追加趙薇為被告,合議庭評議后決定另行安排開庭。另一起案件是厲健律師代理的股民王女士訴祥源文化、趙薇案。
當時庭審焦點主要包括:被告是否構成證券虛假陳述?如果構成證券虛假陳述,揭露日或更正日如何認定?趙薇是否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據投資快報的報道,當時圍繞爭議焦點,原告提交了對賬單、證監會處罰決定等9份證據,被告祥源文化提交12份證據,被告趙薇提交了20份證據。由于被告不同意調解,法院將擇期作出判決。
如今,一審判決結果出爐,認定祥源文化的信息披露問題對投資者和市場預期產生了嚴重誤導,其違法行為構成“虛假陳述”,原告損失與虛假陳述行為存在因果關系,祥源文化應承擔賠償責任,趙薇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據2018年10月26日,祥源文化發布2018年度三季報披露:截至本報告披露日,公司共計收到 456 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訴訟金額共計人民幣 57,665,971.16 元。 除2 起案件 已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開庭審理,剩余 437 起案件(含已召開庭前會議但尚未正式開庭的 3 起) 未開庭審理,除已撤訴案件外剩余 455 起案件訴訟金額共計人民幣 57,623,971.16 元。
原告代理律師厲健指出,小股民告贏上市公司和大明星趙薇,是2019年資本市場備受關注的事件,在證券投資者維權史上具有重大意義,有助于推進今后證券市場規范發展。
事實上,不僅趙薇本人,趙薇的哥哥趙健此前也曾被深交所關注。
2019年1月4日,深交所向此前已經深陷泥淖的唐德影視發出了關注函。
唐德影視的董事趙健,也即趙薇的哥哥等人承諾的增持成空頭支票,反而反手減持被“關注”。深交所因此要求唐德影視說明趙健是否存在誤導或忽悠投資者的情形,是否存在通過披露增持計劃炒作股價、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的情形。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浙江新聞公眾號、投資快報、市場公開消息等